面试和体检
面试和体检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公安等特殊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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