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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民间组织需重视

发布:2015-08-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民间组织需重视。公务员考试中,有一句话叫得申论者得天下。申论的提高在于日常的积累。因此,每天关注一点社会热点新闻,看一些专家对热点新闻的评论,以及申论范文,对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民间组织需重视
  【热点背景】
  根据中国社科院“民间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课题组25日发布的《中国民间组织报告(2014)》显示,中国民间组织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发展基础、内部结构、运作方式、筹款和招募人才等方面仍存在困境与挑战。
  这份报告是“民间组织蓝皮书”系列年度报告之一,是该课题组的第六本民间组织蓝皮书。谈及中国民间组织五大困境时,报告指出,一是,民间组织存在结构缺陷,社会服务组织少,专业性组织少;二是,草根组织筹款困难,原因包括民间组织没有公募资质,缺少专业筹款人才;官办组织垄断募捐,流向草根组织的捐款极为有限;资助型基金会太少;公众不认可公益有成本,希望每分钱都直接用在服务对象上;三是,民间组织的违法违规现象亟待加强监管,大肆敛财或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以及对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四是,民间组织管理能力与营销能力存在不足,如机构自身管理能力不足,项目管理能力不足,缺少市场理念,专业人才匮乏和工作人员待遇差并存等。
  报告指出,进一步推动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需注意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加强自身规范化、透明化建设,靠积极作为建构互补合作关系,发挥民间组织社会规范的引导和柔性管理作用,走出民间组织完全自主化的误区。
  同时,报告提到,政府要深刻转变思想观念,形成新的治理思维模式。中央相关部门需加快改革步伐和加大具体政策实施力度,地方政府应进行地方层面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并抓好具体落实,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规范购买服务健康发展,推动直接登记制度落实到位,加快官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和推动群团组织转型,培育扶持民间组织“走出去”,培育民间组织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加大人才扶持力度,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考点分析】
  一、 概括问题
  模拟试题:根据给定资料,结合实际情况,请归纳概括出民间组织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要求:全面准确,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不超过250字。
  【参考解析】
  1、制度方面:福利、保险等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民间组织存在结构缺陷,社会服务组织少,专业性组织少;缺乏专门的、全面的、严谨的法律规范;缺乏行业自律环境。
  2、政策方面:人员编制问题,准入门槛高,登记注册的手续复杂、程序严格;缺少政府资金支持;受政府行政权力的不正当的干预,独立性不强。
  3、管理方面:从业者把这种就业当成谋求自身利益和发展的途径,这就有悖于公益组织的志愿特性;筹款困难;民间组织管理不规范,销能力存在不足人才缺乏,资金紧张。
  二、 影响—积极作用
  模拟试题:根据给定资料,谈谈我国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在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要求:全面准确,简明扼要,语言流畅,不超过300字。
  【参考解析】
  1、民间组织可以发挥促进共识、影响舆论的作用,例如发挥向上反映普通百姓意见,向下解释政策设计,缓和不同社会利益诉求的积极作用。
  2、民间组织可以发挥疏通民意、增进理解的作用,当出现矛盾时,可以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通过学术界、媒体和经济界的密切联系和沟通,逐渐化解分歧、增进共识。民间组织还是文化交流和民间友谊的使者,开展文明对话,推动不同文化属性的社会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亲近。
  3、民间组织可以发挥公益引领、服务民众的作用,民间组织在教育、扶贫、医疗、救灾和环保等多个领域,发挥着对政府的补充作用,承担着为普通民众提供公益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重要功能。
  三、对策举措
  模拟试题:根据给定资料,结合我国当前实际,请简要分析如何推动中国民间组织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要求:全面准确,具体可行,不超过250字。
  【参考解析】
  1、开展“一带一路”公共外交要加强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规划部署。应通过民间组织和企业活动,加强同对象国广大公众的有机联系、直接联系。
  2、中国民间组织的活动方式和项目开展应该去官方化,对对象国草根工作要深入细致、长期开展。
  3、中国民间组织的国际活动应该有意识地推广中国文化,提升国家形象和亲和力。
  4、国家应该大力培育能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公共外交的人才和队伍。
  5、应该鼓励沿边省份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地方民间组织发展和开展国际活动。
  6、应合理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开展公共外交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
  四、热点范文评析
  让民间组织成为“最佳助力者”
  当人口迁移流动空前活跃,价值观念冲击碰撞,社会压力陡增、家庭结构不稳定、传统家庭照料功能弱化等一系列问题出现时,儿童保护陡然成为社会关注最为集中的焦点,一些伤害儿童的恶性事件仍然层出不穷,一些面临生活和生存困境的儿童无法及时得到政府、社会的帮扶,有的没能及时发现,有的发现了却报告无门,有的报告了却无法及时转介和救助。
  实现这些朴素的社会情怀和理想,尤其是让孩子们优先享有社会关怀,需要全社会共同付诸行动。政府在行动,民政部在2013年5月和6月连续发文,确定全国2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在江苏省昆山市等4地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试点,已经初步建立了联席会议领导、社区信息推荐、机构排查建档、专家评估甄别、部门和社会组织救助、解困退出核销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机制。
  民间在行动,以宝鸡市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为例,以专业团队驻守宝鸡市社会救助管理站,为在站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24小时生活照料、学习教育、心理支持、医疗救助、早期干预等专业服务。同时,援助中心的专业工作者还定期深入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特别是农村留守和贫困家庭,开展监护指导、学习帮教、生活救助、心理支持等服务,实施早期介入干预、源头救助预防。
  事实上,在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试点工作之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等社会力量已经开展了“儿童福利示范区”项目,项目以家庭和社区为基地服务全体儿童,尤其是脆弱的儿童,目的之一是示范区儿童都能得到基本的儿童福利服务,为有特殊需求的儿童提供特殊的儿童福利服务。
  在国家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看到的结果是,宝鸡市街面已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流入外地的未成年人也大幅下降;在儿童福利示范区,孩子们的笑容多了、生活学习问题解决了。其间,形成了政府和社会力量的伙伴合作关系,民间力量在儿童保护工作中的社会情怀得到释放,专业力量得到彰显,更是形成了以宝鸡市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困境未成年人危机介入、早期干预、源头预防”的工作模式可供全国借鉴。当然,这种合作伙伴关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缺乏政策引导时期,宝鸡新星依赖社会零星捐赠独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运行经费、服务场所、专业人员、服务对象都处于不稳定状态,机构生存困难重重,提供的社会服务效果也非常有限。从单枪匹马孤岛式生存到发现政社合作这条道路,民间组织在推动政府转变服务工作模式并逐步制定扶持性政策过程中功不可没。正是这种坚韧不拔的生命力和服务态度,让类似宝鸡新星一样的民间组织获得了政府信任并形成合作伙伴关系。不过这些努力还远远不够,目前的政府和民间合作模式,虽然有所突破,但远远未能满足困境儿童的需求。比如所提供的服务还只是对试点区域生活困难、留守、务工、服刑等监护缺失的部分困境未成年人实施了救助保护,其他如教育失当、家庭暴力、心理困境等涉及较少;比如与政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的社会组织数量太少,这些组织的专业化、规范化和职业化能力需要继续提升,政府提供购买、扶持的支持性政策仍显不足。
  从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来看,国家在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儿童保护发展战略背景下,要求政府在承担主导职责的基础上,通过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力量和资源的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儿童保护发展的参与性、开放性,为社会力量开辟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监护教育指导、替代照料养育、帮扶转介、关爱保护等具体服务工作的发展空间。一“体系”一“制度”,恰是对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的支持,在试点形成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儿童优先、儿童保护、儿童发展、儿童参与的儿童福利制度中,一方面强调了政府要通过购买服务等扶持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和社工的力量,一方面也强调了民间组织在这些社会服务工作中大有可为。
  目前,石家庄、桂林等多地已经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更名转型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工作职能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拓展到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这意味着,政府已经开始全面布局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发展的服务拓展工作,而民间组织必然成为介入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最佳助力者。政府必然会进一步发挥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政策调节作用来落实责任,助力民间组织在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进一步成长也就能逐步实现。作为民间组织自身,把握政府宏观布局和政策走向,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的社会服务道路,当好政府拓展社会服务工作的伙伴,才能实现儿童保护发展的理想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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