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惩戒失信学生不能“轻教重罚”

发布:2015-11-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惩戒失信学生不能“轻教重罚”。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惩戒失信学生不能“轻教重罚”
  背景链接
  2015年11月,教育部官方微信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要求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学生诚信记录,记录学生学业诚信、学术诚信等,同时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深度解析
  [综合分析]
  “人无信不立、市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诚信已经成为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成为国家强盛、文明的重要标志。无论是中央三番五次下发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也好,还是各行各业目前推行的个人诚信档案建设也罢,最终目的还是在于逐步推进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为人、诚信处世成为法制与道德约束相的有效粘合剂。
  诚信是为人之本,也是道德教育的重点。当前,不少学校在教育过程中过于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诚信问题重视不够,结果导致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现象经常发生。大学生,正处于校园时代与社会接轨的最前沿,也是理想和现实的衔接地带,作为“天之骄子”的他们,往浅处说是社会的新生力量,往深里谈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意识形态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未来意识形态的走向。可想而知,在这个群体开展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对策措施]
  对此,专家认为应从两方面努力:
  一是制定科学、有效的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使纪律处罚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二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各位老师和校方管理人员更应以身作则,杜绝不诚信行为,比如学术造假等。
  更多北京公务员考试相关资料及解析,请参阅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用书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6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开放发展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b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