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测绘院)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55年,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勘察证书》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是以基础测绘、专业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为主的专业化综合性生产科研单位(单位网站www.bism.cn)。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测绘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全国普通高校统招统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四)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邮件名改为“报考岗位+(序号)+姓名”,发至zhaopin@bism.cn 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17日。初审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www.bism.cn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www.bism.cn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测绘院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测绘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测绘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测绘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
六、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63955158
监督电话: 63984812
附件:1、岗位情况表
2、报名表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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