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都医科大学(补充)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补充)招聘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学校建校于1960年,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以医学学科为基础的医学多科性大学。学校现设有10所学院和1所研究院,19所临床医学院暨附属医院,11所教学医院以及37个临床专科学院(学系)。学校学科力量雄厚,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编10006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2012]247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度接收教师岗位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直接与岗位所在学院(部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资格审查
岗位所在学院(部处)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专业方向、研究水平、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筛选后进行面试。
3、考核与体检
岗位所在学院(部处)组织统一考核,填写《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岗位所在学院(部处)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心理测试。
4、学校审议与公示
人事处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其中: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其他各类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调入人员服务期五年至十年。学校派出学习、工作者另议。
2、聘用人员待遇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直接与岗位所在学院(部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具体应聘岗位,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不受理纸质简历。
个人简历请同时抄送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ccmu.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首都医科大学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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