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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房山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

发布:2016-07-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北京房山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已发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6北京房山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
  为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人。主要从事政府法制等相关工作。
  三、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行为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6、中共党员、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具有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事业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良乡政通路一号 区政府楼106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表附后)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事业单位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法学基本知识)
  六、确定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
  (一)事业单位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事业单位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最低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事业单位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为法制办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统一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89350251
  原标题: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报名表附件.xlsx
  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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