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第一批)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公告(第一批)
为完成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专业机构改建任务,根据国家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任务需要,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热爱卫生科技管理事业,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技能,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对口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够运用英语进行专业阅读和专业沟通交流;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财务管理专业7人,党务专业1人。岗位职责和要求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任制(人事代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薪酬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规定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新入职人员实行3至12个月的试用期及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
四、招聘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请应聘者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应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于2017年6月1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cmst@dcmst.org.cn,标题写明“姓名+应聘岗位”,附件名称为“姓名+校名+专业”。(联系电话: 010-52325606、52325608)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组织考试。
(三)考试、考察。
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试。考试一般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一般采取个人信息调查、工作能力调研、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招聘结果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等信息,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中心研究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中心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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