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2017北京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决定开展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选调科员9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副主任科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主任科员)。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后确定选调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所学专业为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教育学,或具有纪检监察、法律、经济、审计、财会等相关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0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五年(2015年以后考入乡镇、街道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免冠照片、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fsjwzzb@163.com。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在收到报名邮件的48小时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通过邮件回复“报名成功”,请报名者及时确认。
2.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 8日9:00至2017年11月17日16:00。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11月下旬,具体通知请关注房山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jjjc.bjfsh.gov.cn/)
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笔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一般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山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资格审查(具体通知请关注房山纪检监察网)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笔试成绩顺延。请按照通知要求,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3.面试(具体通知请关注房山纪检监察网)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综合评价
主要依据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学历学位、获奖情况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看干部人事档案。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总成绩顺延。
进入考察人员统一进行体检。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应在组织考察前告知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机关。
(二)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岗位工作。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请报名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对把握不准的个人信息,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如发现报名信息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公平竞争、讲究诚信,一旦发生舞弊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并通告其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61350582 61350580
咨询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2:00-5:00。
原标题:房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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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房山区纪委
2017年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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