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全球招聘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院长、法学院院长公告
2017北京外国语大学面向全球招聘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院长、法学院院长公告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中历史悠久、教授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外、特、精”办学理念,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
北外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兼具人文与世界文化比较教学与研究优势,培养精通汉语言文化、外语能力强的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学院设有中文系、对外汉语系、汉语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和国际汉语教学信息中心、比较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中心两个研究机构,主办《国际汉语教育》《人文丛刊》学术刊物。开设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两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汉语国际教育研究两个博士点。学院具备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完整的培养体系,形成了以中国文化为主体、多元文化交融的国际化教学环境。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服务于中国文化“走出去”国家战略,服务于“一带一路”构想文化建设,服务于北外“将中国介绍给世界”的新使命,致力于将汉语国际教育、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作为“双一流”建设的聚焦点,努力达到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水平。
北外法学院紧密依托北外的外语教学优势,契合法律人才市场需求,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培养复合型、实践型、国际化法律人才。法学院不仅拥有独特的教学团队、课程设置、国际化培养模式,还具有独特的合作研究平台以及独特的实践教学安排和小语种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法学院坚持“法学+外语(英语+小语种)”的复合型、复语型人才培养模式,在已有的教育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基础上,整合校内多学科资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人才培养优势。在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国际商事交易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商法学、国际司法与执法合作、国际安全学五个专业,设有国际法律与区域治理专业二级学科博士点。法学院将力争建设成为国内培养卓越的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重要基地及开展国际法学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为中国全方位“走出去”提供多语种法律人员储备,为推动当代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目前,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和法学院正处在整合凝聚学术资源、深化学科内涵发展的关键时期,学校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学院院长,诚邀全球相关领域学术英才加盟。
一、 招聘职位:
1.中国语言文学学院院长
2.法学院院长
二、招聘事项
(一)应聘条件
1.在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汉语国际教育或法学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务;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深厚的中国语言文学或法学学科建设经验、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曾在著名大学的相关院(系)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优先;
3.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把握本学科学术发展规律和学术前沿,具备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
4.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富有爱国主义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道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5.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京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
(二)聘期及聘任
实行学校聘用制度,聘期为4年。到期后视工作业绩商定是否续聘,或转聘教授岗位。个人人事、户档等关系转入学校。
(三)聘任程序
应聘申请材料接受截止期为2017年12月15日。
1.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 个人简历材料;
(2) 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的复印件;
(3) 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进行公开答辩和考察。
4.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四)薪酬待遇
1.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提供相应待遇。
2.曾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等荣誉者,薪酬待遇面议。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bwrscr@bfsu.edu.cn(邮件名请注明“应聘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法学院院长”)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北京外国语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 孟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8255
崔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1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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