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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发布:2018-04-04 16:09: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时事政治一直是常识模块的一个常规考点,只是每年所占比重略有不同。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多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时事政治,以及关注北京本地的相关热点新闻,建议广大考生备考时不仅要掌握常规知识点,更要具备宏观的知识结构和临场的应变发挥能力。

  昨天上午闭会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的决定》,表决决定了由市“两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李伟讲话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着眼治理“大城市病”、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聚焦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在设施规划建设、泊位有效供给、资源开放共享、停车秩序规范、管理职责和管辖权限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法规集中了大家的智慧,凝聚了广泛共识。下一步要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条例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条例得到迅速有效实施。
  李伟指出,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重大政治决定、重大制度设计、重大安排部署不仅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也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指导实践,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要努力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履职水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辜负全市人民和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期望和重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庞丽娟、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出席会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万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到会就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作说明。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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