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综合成绩公示(第二批)
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公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以及《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予以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7天。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合格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以初试分数排名先后为准。综合成绩公示中,在“是否进入考察和体检”一栏,标注为“是”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标注为“否”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考察和体检工作于公示期结束后立即开始,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和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的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63625676、6389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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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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