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青年英才”招聘公告
2019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青年英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选。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ksrsc@caas.cn,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所,原件于面试时复核。确定面试人选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作物科学研究所2019年度“青年英才”招聘公告
作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作科所)是以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杂粮等粮食作物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国家级基础与应用创新研究机构。作科所围绕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作物基因与分子设计、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技术开展创新性研究,解析农业重大科学问题,发掘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研发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产品和共性技术,培育面向农作物主产区的突破性新品种和创建配套的耕作栽培技术,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为进一步推进作科所科技创新工程的实施,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若干名“青年英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作物基因与分子设计中心、作物遗传育种中心、作物耕作与栽培中心结合中国农科院“青年英才计划”面向海内外招聘“青年英才”,应聘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各岗位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严谨的学术作风,积极向上的团结协作精神。
2、中国农科院“青年英才计划”引进工程包括“海外引进青年”和“国内引进青年”两类人才。申请人要符合院“青年英才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全职在岗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4、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至少提供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海外引进青年必须有国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5、海外引进青年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有连续3年及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考虑,放宽到2年。国内引进青年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青年英才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附件)
二、聘期待遇和经费支持
(一)聘期管理
引进人才一经研究所聘用即为所级青年英才,所级青年英才到岗工作满1年后可以参加中国农科院统一组织的择优支持评审。到岗3年内有2次申请择优支持机会。青年英才聘期5年。
(二)平台条件
引进人才将作为骨干专家纳入院级创新团队,配备相应的实验平台条件、固定人员和研究生。成立创新研究组的,提供不低于100平米的实验办公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申请重大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并在研究生导师申报备案和研究生招生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经费支持与岗位补助
科研经费。院级青年英才院所提供不低于400万元的科研工作经费。
岗位补助。聘为所级研究员,享受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医疗等待遇,第一年给予10万元的住房和生活补贴。择优后在计划执行期间,可再享受10万元/年的岗位补助。未通过择优的,可申请研究所人才计划。
(四)购房补贴及生活待遇
1、为引进人才按照100平米住房标准提供安家费补助(根据北京市上一年度商品房销售均价折算,院提供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或优先安排购买院所自建的政策保障性住房。在过渡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
2、研究所按规定办理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家属随迁工作,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和上学等生活问题,协助办理多次出入境手续。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选。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ksrsc@caas.cn,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所,原件于面试时复核。确定面试人选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
2、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由人事处组织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重点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等。
3、现场答辩评议。研究所统一组织面试评估。面试评估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岗位匹配性,下一步科研工作思路和研究计划等。
4、按照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公示、报院备案审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院备案审核。
6、签订管理协议。通过备案审核后,我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管理协议,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应聘材料
1、提交附件材料,务必详尽、真实。
2、至少两封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海外引进青年必须有一封国外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代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专利、基金等相关证明的影印件;自制简历一份。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海外学历认证。
五、其他事项
1、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2、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所网站或拨打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聘情况(网址:http://ics.caas.cn/)。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电话:(010)82108410、82105809
邮箱:zksrsc@caas.cn
传真:010-82105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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