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体育大学春季教师招聘公告
2019北京体育大学春季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学校“三个转型”发展,大力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国家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北京体育大学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广聚天下英才,致力打造体育、教育事业人才高地。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要求,现面向海内外招贤纳士,欢迎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主要为教师岗(含辅导员),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人员范围
1.应届毕业生。指本年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2. 留学归国人员。指在海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相应学位,且未在国内就业的归国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指已在国内外就业的人员,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博士后出站人员。指2019年可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定向博士后人员,能够提交博士后培养单位出具的博士后期满答辩通过可自主择业证明。
(三)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品行高尚,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体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踏实勤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良好的专业素养,并能较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任职要求等其他条件。
4.第一学历要求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
二、拟聘方式
2019年度拟聘教师岗位(不含辅导员岗)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原则上一律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按照师资博士后进行培养和管理。同时学校聘任其为“特聘英才讲师”,解决北京市常住户口(需符合落户条件),提供与学校讲师同等待遇。出站时未通过用人单位综合考核的不再续聘。
拟聘教师岗位人员中已取得与岗位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博士后出站人员,以及学术成果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被授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不进入博士后流动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www.bsu.edu.cn),进入“人才招聘”专栏网络招聘系统,按照《应聘及报名须知》提示报名并准备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9年4月2日。
2.资格审核。学校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要求。
(二)综合考试、专业考核与面试
教师岗位(非辅导员岗)招聘考核项目为:试讲、实操(实验教师)、专业考核及面试。
辅导员岗位招聘考核项目为:综合考试(笔试)、专业考核及面试。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40%+专业考核及面试成绩×60%。
(三)体检及政审外调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聘人数1:1比例安排应聘人员体检,并进行政审外调。
(四)公示、聘用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请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www.bsu.edu.cn)“人才招聘”专栏查阅。
(二)学校将根据上级单位下达的落户指标,择优为本次招聘录用符合落户条件的新聘人员解决北京市户口。北京落户基本条件如下:
1.国内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且毕业生读书期间不得缴纳社会保险。
2.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递交申请材料(需2018年1月后回国入境,以护照记载的毕业后初次回国入境时间记算),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派遣手续,并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就业条件。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因虚假信息带来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应聘及报名须知
1.查询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北京体育大学2019年春季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亦可登录北京体育大学网站,进入“人才招聘”专栏网络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2.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我校一个岗位。
3.填写信息
应聘人员填写注册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及申报岗位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成绩、奖励等证明材料,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4.打印准考证
应聘辅导员岗位进入初试名单者,可于2019年4月2日前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5.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教师岗位(非辅导员岗)人员进入专业考核、面试时,应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及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送考务人员。
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进入初试参加综合考试时,应将《报名表》(自行打印)及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送监考人员。
联系方式:010-62989539,010-6298925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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