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休息日除外。
3.报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975室(地铁9号线、10号线六里桥站)。
应聘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89152391,联系人:王立波)。
4.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自行准备的其他材料。
(3)本人学生证、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由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5.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考试。
(3)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一)笔试
1.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6层会议室(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2.以发布的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若有报考人员主动放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需书面提交说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加口试形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址: http://sthjj.beijing.gov.cn
联系电话:89152391 联系人:王立波
附件:
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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