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海淀区东升镇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9北京海淀区东升镇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2019年4月29日9:00至2019年5月21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北京海淀区东升镇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立足东升镇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东升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东升镇2019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15名。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20周岁(1999年4月26日之前出生)以上、40周岁(1979年4月26日之后出生)以下。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4月26日之后出生);
6、居住在东升镇辖区内、中共正式党员、获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考虑;
7、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办法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8日在公招网和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2019年4月29日9:00至2019年5月21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82619042、62635594。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9年5月24日在公招网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6月1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6月2日(周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11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东升镇社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海淀区成府路45号东升镇人民政府103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东升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长期居住在东升镇辖区内的考生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是中共党员的请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9)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及体检
东升镇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东升镇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按照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发放。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委组织部、海淀区委社会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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