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北京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科委定于2019年6至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提供岗位1个,具体情况详见《昌平区科委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六)学历不包含成人全日制及在职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情况详见《昌平区科委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原件在现场审核后当场退回。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周四) 9:00-16:00,报名当天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1层及B1层。乘376、326路在振兴路站下车,乘889路在昌盛路站下车;乘地铁昌平线在昌平站下车,换乘376路公交在振兴路站下车,步行5分钟即到。请考生提前熟悉报名地点,确认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因周边停车位紧张,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网上下载并提交打印版《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分别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学历(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有效信息)、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资质)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外语水平证书、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等。
(二)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9年6月30日(周日),全区统一组织通用专技岗(计算机类岗位)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详见通用专技岗考试大纲(附件3)。6月24日至25日,考生登录昌平人才网,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具体笔试安排请查阅北京市昌平区科委网站。
(三)面试、实际操作
面试实行百分制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19年7月11日,区科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岗位(含通用专技岗位)的面试工作。
所有岗位具体面试安排请查阅北京市昌平区科委网站。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专业技术岗位(含通用专技岗位)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平均分。
(五)体检和考察
2019年7月22日至7月31日,昌平区科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办法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均不递补。
所有岗位具体体检、考察安排请查阅昌平区科委网站。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2019年8月15日前,昌平区科委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招聘单位网站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年龄计算。如:30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资格(资质)证书、工作经历年限、外语水平证书等资格条件,考生需在2019年6月20日前取得。
(八)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执行,请考生仔细查阅。
(九)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十)咨询电话及网址
1.政策咨询电话:(69700663)
2.监督电话:(69746947)
3.招聘网址:
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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