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11月26日)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有关立法权限的划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基本法。
B.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C.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相冲突时,由国务院判定裁决。
D.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
2.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部长
D.国务委员
3.
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 )产生。
A.上级任命
B.下级委派
C.直接选举
D.间接选举
4.
十七大召开前,党代表的条件、选举产生程序、代表名额分配、构成比例等基层党员关注的细节问题向社会公开。中央要求,候选人的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
A.选举党代表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B.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C.党务公开是执政党与时俱进的体现
D.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有利于实现党的宗旨
5.
我国的政体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
C.多党参政
D.民主与专制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D
解析:
基本概念,有关立法权限的划分。
2.答案: D
解析:
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而国务委员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并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D
解析:
《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A
解析:
选举党代表并不是所有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能够参加党代表选举的前提是公民自身是党员。A项表述不当,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党务公开即透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多种形式,逐级和及时地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规范“先党内、后党外”制度,坚持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从而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党内民主是指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四大部分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答案: A
解析:
国体即国家性质是指人民民主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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