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北京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开展,不接受考生现场提交审核材料。请考生将全部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照片放入文件夹中进行压缩,压缩后发至:ftfyksxx@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请考生于1月27日(周三)中午12时前将复审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
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1);
2.报名表;
3.成绩通知书;
4.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未领取证书者提供成绩合格单);
6.学生证;
7.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基本信息项须填写完整);
9.户口本本人页、首页;
10.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获奖励证书或书面证明;
11.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服役证明;
12.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三、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形式提交,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考生需在承诺书(附件1)中明确,要在“面试/考察”的面试选项上划“√”。
四、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相对应。
五、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笔试成绩合格,但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以照片形式报送指定邮箱。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83827773、83827506、83827105
附件:(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附件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ft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1/id/5781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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