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市西城区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24北京市西城区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北京市西城区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各级机关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将统一组织实施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参加报考北京市西城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且按照规定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月8日(周一)-1月10日(周三)
具体时间以各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形式
采取线上资格复审方式
四、资格复审所须材料
考生须提供电子版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照片、扫描件、截图等),具体包括:
(一)报名表;
(二)笔试成绩通知书;
(三)身份证;
(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其中,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五)对于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
1.国内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本人页(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本首页)。
对于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电子版照片。
2.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本首页)。
对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本首页)、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原件。
(六)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符合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第(一)至(五)项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除提供(一)至(四)项所述材料,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本首页),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七)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以上(含2年)的职位:除须携带(一)至(四)项所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须提供户口本首页),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和面向残疾人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残疾种类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版照片。
(九)报考乡村振兴协理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外,还需提供有关聘用合同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在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2.明确表示自愿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填写《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报送给招录单位。
(二)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夹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进行命名,并按要求报送招考单位。
(三)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均须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2)和《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公告及政策执行。请报考人员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对资格复审有问题要咨询的,及时与各招考单位联系。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拟于2024年1月12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
北京市西城区公务员局
2024年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bjxch.gov.cn/xxgk/xxxq/pnidpv940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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