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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2024-02-06 15:07: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国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国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入围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2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将本人签名的《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或《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应考点联系人(见附件4)。以电子邮件发送的,材料电子版采用扫描或图片格式,标题注明“XXX确认参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度面试”或“XXX放弃参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度面试”。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如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参加面试确认书》中注明。
 
  (二)逾期未发送《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已确认参加面试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心理测试
 
  考生请根据相应考点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4),参加心理测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考生请根据相应考点的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未按时参加的,排在所报考职位末位参加面试。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同页复印)。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遗失,考生需填写《准考证遗失声明》(见附件5)。
 
  (三)报名登记表。须贴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属于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提供个别材料的,应提交补充提供相关材料的书面承诺(见附件6)。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于2024年3月9日、10日(相应考点的时间安排见附件4)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2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所在考点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报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关的考生,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关考点参加面试;报考各监管局及所辖监管分局、县级派出机构的考生,在其规定的考点参加面试;报考西藏监管局的考生,在四川监管局考点参加面试(相应考点的地点安排见附件4)。
 
  (三)面试实施
 
  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分金融监管财经类、金融监管财会类、金融监管法律类、金融监管计算机类、金融监管综合类等五类进行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的相关安排
 
  体检和考察由各考点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期间,考场和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移动网络、WIFI、蓝牙等功能的手机、移动电脑、平板电脑、手表、手环、耳机等)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应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后归还。未按规定将相关电子通信设备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1-6
 
  附件1:面试名单.xls
 
  附件2:参加面试确认书.doc
 
  附件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附件4:面试考点安排.zip
 
  附件5:准考证遗失声明.doc
 
  附件6:资格复审承诺书.doc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事教育司
 
  2024年2月5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1432&itemId=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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