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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办法出台:公务员竞争上岗比例至少达三成

Tag: 2010-08-03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北京市区县按公务员竞争上岗覆盖比例,将分为全面开展、部分开展、达到基本要求、未达标四等次,公务员竞争上岗的比率至少要达到33%。29日,记者从该市人社局获悉,北京市为推进2010年全面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工作和职位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制定并实施了《2010年区县开展竞争上岗考评办法》。
  据透露,该办法侧重考评各区县竞争上岗的推行程度和职位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规范管理情况。竞争上岗推行程度按照覆盖面分为全面开展、部分开展、达到基本要求、未达标四个等次;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公务员法职位管理配套法规执行情况;规范管理包括职数管理、职务任免与升降、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公务员交流遴选等工作是否按程序办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市主要是考评各区县对竞争上岗的推行程度。对于竞争上岗的四个等次,该办法要求“全面开展”需实现“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一般都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产生”的工作目标,且覆盖面达到90%;“部分开展”是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竞争上岗,覆盖面达到60%;“达到基本要求”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竞争上岗,覆盖面达到33%;“未达标”是指竞争上岗覆盖面未达到33%。该办法还要求各区县局应于年底前总结目标完成情况并形成自查书面材料。
  另据了解,北京市针对市、区县机关副处级以下公务员共119175人进行的调查显示,在这些公务员中,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少于2年的共有约1.66万人,占调查人数的14%左右。下一阶段,北京市人社局将与市委组织部研究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补充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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