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公开招聘公告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合同制人员,招录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签定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岗位7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2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大本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检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合同制法警岗位12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男性,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复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擒拿格斗技能基础;
5、身高170cm,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㈠报名时间自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4日。报名地点为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5号)接待室。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审查报考材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㈡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忠义、张辉 电话: 60236306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合同制书记员岗位7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2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大本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有检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合同制法警岗位12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男性,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复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擒拿格斗技能基础;
5、身高170cm,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6、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
㈠报名时间自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4日。报名地点为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5号)接待室。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审查报考材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㈡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联系人:李忠义、张辉 电话: 6023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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