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招聘启事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发起,于2009年11月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1亿元。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和管理 社会各界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各类捐赠,致力于加强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促进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进而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创新发展。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分设全院性基金和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基金,中国科学院为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通过北京公务员考试网(www.bjgkw.org)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综合管理岗1名
工作职责:
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与捐赠人、校友以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文书写作、档案管理等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应用软件及办公设备;
3.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理解能力;
4.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业务经历和业绩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岗位二:资金管理岗1名
工作职责:
基金会筹资管理部或项目管理部日常行政管理,受赠资金管理、投资方案预研、项目策划与协调等工作,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 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经济、金融、投资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掌握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熟悉相应工作流程;
3.具有一定的判断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与执行、应变能力;
4.具有基金会资金/项目管理业务经历和业绩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二、招聘方式
1. 自发布招聘启事后,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0年7月20日。
2.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经验的相关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等)。
三、人事管理、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按照研究生院部门项目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间的待遇原则上参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 霞
联系电话:010-88256165
传 真:010-88256165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049
E-mail: foundation@gucas.ac.cn
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分设全院性基金和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基金,中国科学院为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通过北京公务员考试网(www.bjgkw.org)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综合管理岗1名
工作职责:
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与捐赠人、校友以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文书写作、档案管理等工作,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应用软件及办公设备;
3.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理解能力;
4.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业务经历和业绩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岗位二:资金管理岗1名
工作职责:
基金会筹资管理部或项目管理部日常行政管理,受赠资金管理、投资方案预研、项目策划与协调等工作,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 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经济、金融、投资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掌握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知识,熟悉相应工作流程;
3.具有一定的判断分析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与执行、应变能力;
4.具有基金会资金/项目管理业务经历和业绩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二、招聘方式
1. 自发布招聘启事后,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0年7月20日。
2.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经验的相关资料 (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等)。
三、人事管理、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按照研究生院部门项目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聘用期间的待遇原则上参照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 霞
联系电话:010-88256165
传 真:010-88256165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科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049
E-mail: foundation@gu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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