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电子和信息学科科技人员招聘
根据我校学科发展计划及产学研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我校科技水平,特面向海内外招聘电子和信息学科科技人员,详情通过北京公务员考试网(www.bjgkw.org)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海外归国人员;
2.2010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3.应届博士毕业生;
4.具有相关科技工作经验,且具有北京常住户口,并在工作中 已取得优良业绩和科技成果的优秀科技人才(同时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可不受户口限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信息工程 学院 专任教师 电子和信息类学科 博士 1人
广播电视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科研人员 电子和信息类学科 博士 1人
三、 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踏实勤 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电子和信息类学科博士学位。
3.原则上要求本科毕业院校应为国家“211”工程重 点高校以及海外高水平大学。具有副高职称者可不受此限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 到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5.要求具有丰富的科技研发经历和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如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拥有软件着作权、获得省部 级科技成果奖、拥有已经鉴定的高水平科技成果、或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曾主持大型横向项目),能承担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科研任务。
四、 管理方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一) 管理方式
用工方式一般为人才派遣,受聘者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挂靠中全人才服务中心,与中全人才服 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工作三年后择优进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
在所聘人员达到基本条件的前提,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进入我 校事业编制: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
2.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1项(署名排在前三 位,以获奖证书为准);
3.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二) 工资福利待遇
1.按人才派遣方式接收的人 员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与校内正式在编同类人员享受相同的工资薪酬待遇,依法缴纳各种保险和提供住房公积金,不提供一次性住房 补贴和探亲假路费报销;
(2)不予安排周转房和单身宿舍;
(3)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评定;
(4)工作三年后择优进入我校事业编 制。
2.按事业编制方式接收的人员
工资和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为了更好地完成招聘工 作,我校采用“中国传媒大学人事招聘系统”,应聘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以其他方式接收简历。具体岗位信息和招聘要求等详细信息请登录人事招聘系统 (http://jobs.cuc.edu.cn/ )在“查看岗位信息”中查看。“是否可以报名”显示为“可以”,表示此招聘内容目前可以报名。报名 时,请认真阅读“应聘流程和简历填写说明”及其他有关公告。
一、招聘对象
1. 海外归国人员;
2.2010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3.应届博士毕业生;
4.具有相关科技工作经验,且具有北京常住户口,并在工作中 已取得优良业绩和科技成果的优秀科技人才(同时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学位的科技人才可不受户口限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信息工程 学院 专任教师 电子和信息类学科 博士 1人
广播电视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科研人员 电子和信息类学科 博士 1人
三、 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质,踏实勤 奋,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电子和信息类学科博士学位。
3.原则上要求本科毕业院校应为国家“211”工程重 点高校以及海外高水平大学。具有副高职称者可不受此限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 到4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5.要求具有丰富的科技研发经历和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如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拥有软件着作权、获得省部 级科技成果奖、拥有已经鉴定的高水平科技成果、或曾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曾主持大型横向项目),能承担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科研任务。
四、 管理方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一) 管理方式
用工方式一般为人才派遣,受聘者人事关系、工资关系挂靠中全人才服务中心,与中全人才服 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工作三年后择优进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
在所聘人员达到基本条件的前提,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进入我 校事业编制: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不含子项目);
2.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1项(署名排在前三 位,以获奖证书为准);
3.入选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二) 工资福利待遇
1.按人才派遣方式接收的人 员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与校内正式在编同类人员享受相同的工资薪酬待遇,依法缴纳各种保险和提供住房公积金,不提供一次性住房 补贴和探亲假路费报销;
(2)不予安排周转房和单身宿舍;
(3)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评定;
(4)工作三年后择优进入我校事业编 制。
2.按事业编制方式接收的人员
工资和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为了更好地完成招聘工 作,我校采用“中国传媒大学人事招聘系统”,应聘者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以其他方式接收简历。具体岗位信息和招聘要求等详细信息请登录人事招聘系统 (http://jobs.cuc.edu.cn/ )在“查看岗位信息”中查看。“是否可以报名”显示为“可以”,表示此招聘内容目前可以报名。报名 时,请认真阅读“应聘流程和简历填写说明”及其他有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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