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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招聘

Tag: 招聘信息 2010-08-05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为加强新媒体研究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招聘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新媒体研究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岗位及名额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新媒体研究所工作人员6名(事业编制内聘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至199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科背景应为中文、新闻学、法学专业,理工科背景应为通信、电子、计算机专业;
  6.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写作能力;
  7.了解国家互联网管理政策法规,熟悉广播电影电视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行业情况;
  8.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北京户籍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日至2010年9月3日(正常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日12:00,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登陆国家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rft.gov.cn,下载《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新媒体研究部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简历请邮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邮编100866。(信封正面左下角请注明:社会招聘)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将予以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1、笔试时间:9月10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外大街2号广电国际酒店(地铁复兴门站D口出,向南500米)。
  3、笔试形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和广电政策法规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专业知识。
  4、面试:对笔试初试通过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
  五、录用拟录用人员由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新媒体研究部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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