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北京市基督教青年会、北京基督教女青年会、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北京市佛教协会、北京市道教协会为我委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一)北京市民族联谊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密切联系各族少数民族群众,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开展有民族特色、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及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增进友谊,加强团结;组织有专长的各族各界人士,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举办社会服务和文化事业,致力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一名,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掌握一定的民族知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善于与人沟通,有较为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企事业单位担任过科级职务,最好有文艺特长。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9号。
(二)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教会自养事业。
(1)行政管理岗位一名,负责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具有办公室行政管理经历,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教会自办刊物《天光》编辑岗位一名,负责报刊文字的编辑、报道采访等工作。熟悉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具有较高的文字撰写、编辑能力,具有基本宗教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41号。
(三)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开展基督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外事岗位一名,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拓展能力,具有外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条件,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文四级以上或英文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水平。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21号。
(四)北京市基督教青年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协助基督教会联系信徒,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1)外事岗位一名,负责青年会国际交流联络,海外青年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拓展能力,具有外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条件,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文四级以上或英文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水平。
(2)会员管理岗位一名,负责会员及会员团体活动的服务。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3号。
(四)北京基督教女青年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开展会员活动,团结、联系社会各界妇女及女性、青年基督徒;开办培训学校,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开办职业培训学校,帮助妇女再就业;关注弱势群体,开展募捐、社区服务、帮困等社会公益;开展国际民间友好往来;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1)社会工作者岗位一名,为妇女、儿童、老人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帮助。具备较强的社会工作专门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策划、独立拓展服务市场的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等专业。
(2)项目公关及运营岗位一名,负责社会服务项目具体的策划和运营,能通过有效的公关活动,为项目筹集到资金和其它帮助。熟悉公益项目策划、相关资源筹集、竞标及运作流程,能独立撰写中英文项目策划书和标书,公关能力、洽商能力强,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共关系、市场营销或相关专业,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堂子胡同33号。
(五)北京市佛教协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仰自由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宗教活动;组织开展佛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1)档案、文物管理岗位一名,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档案管理、文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房产管理岗位两名,从事过房产管理,对房产租赁、权属管理有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鸦儿胡同31号。
(六)北京市道教协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开展道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开展教务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道教管理岗位一名,负责对外宣传网站的维护与更新。有一定的道教研究及道教文化方面交流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网页编辑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北顺城街15号。
(七)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是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培养爱国爱教伊斯兰教人才,开展伊斯兰教学科学历教育;承担市宗教局、市伊协交办的培训任务;与其他国民教育院校或宗教院校开展旨在提高本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文化、技能的联合办学。行政管理岗位一名,负责相关文案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负责财务出纳及社保等相关工作,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有会计证,具备出纳工作要求;对伊斯兰教工作有一定了解。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岗位适合回族。
单位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天桥福长街四条2号。
(八)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是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是依照法规、政策,负责我市及来京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亡故人员的殡葬服务;根据有关民族宗教政策,负责市属回民公墓殡葬业务及殡葬用地的管理; 指导各区县回民殡葬管理工作,对城区、近郊区回民殡葬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1)业务员岗位两名,负责殡葬业务的统计、报表和收款工作。具备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伊斯兰教的殡葬仪规和穆斯林的殡葬习俗,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统计知识,接受过财务知识或收银培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2)会计岗位一名,负责财务核算。具备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伊斯兰教的殡葬仪规和穆斯林的殡葬习俗,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中级职称和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熟悉财政、税务政策,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各种公软件,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芦井路1号。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9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03房间北京市民委人事处收(邮编:100053),并在信封注明“报考XX单位”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一)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安排
市民委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397.9338,010-8397.9336。
附件:《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自荐报名表》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一)北京市民族联谊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密切联系各族少数民族群众,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开展有民族特色、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及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增进友谊,加强团结;组织有专长的各族各界人士,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举办社会服务和文化事业,致力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一名,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负责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掌握一定的民族知识,具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善于与人沟通,有较为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企事业单位担任过科级职务,最好有文艺特长。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西街79号。
(二)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教会自养事业。
(1)行政管理岗位一名,负责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具有办公室行政管理经历,熟悉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教会自办刊物《天光》编辑岗位一名,负责报刊文字的编辑、报道采访等工作。熟悉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具有较高的文字撰写、编辑能力,具有基本宗教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41号。
(三)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开展基督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外事岗位一名,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拓展能力,具有外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条件,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文四级以上或英文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水平。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21号。
(四)北京市基督教青年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协助基督教会联系信徒,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1)外事岗位一名,负责青年会国际交流联络,海外青年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拓展能力,具有外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条件,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文四级以上或英文专业毕业,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水平。
(2)会员管理岗位一名,负责会员及会员团体活动的服务。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素质,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3号。
(四)北京基督教女青年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开展会员活动,团结、联系社会各界妇女及女性、青年基督徒;开办培训学校,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开办职业培训学校,帮助妇女再就业;关注弱势群体,开展募捐、社区服务、帮困等社会公益;开展国际民间友好往来;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1)社会工作者岗位一名,为妇女、儿童、老人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帮助。具备较强的社会工作专门知识和技能,具备独立策划、独立拓展服务市场的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等专业。
(2)项目公关及运营岗位一名,负责社会服务项目具体的策划和运营,能通过有效的公关活动,为项目筹集到资金和其它帮助。熟悉公益项目策划、相关资源筹集、竞标及运作流程,能独立撰写中英文项目策划书和标书,公关能力、洽商能力强,理解团体性质,尊重宗教信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共关系、市场营销或相关专业,具有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堂子胡同33号。
(五)北京市佛教协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仰自由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宗教活动;组织开展佛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
(1)档案、文物管理岗位一名,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档案管理、文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房产管理岗位两名,从事过房产管理,对房产租赁、权属管理有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鸦儿胡同31号。
(六)北京市道教协会为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开展道教宗教房产落政、确权等工作;开展教务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和自养事业。道教管理岗位一名,负责对外宣传网站的维护与更新。有一定的道教研究及道教文化方面交流的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网页编辑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北顺城街15号。
(七)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是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培养爱国爱教伊斯兰教人才,开展伊斯兰教学科学历教育;承担市宗教局、市伊协交办的培训任务;与其他国民教育院校或宗教院校开展旨在提高本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文化、技能的联合办学。行政管理岗位一名,负责相关文案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经验;负责财务出纳及社保等相关工作,有一定财务工作经验,有会计证,具备出纳工作要求;对伊斯兰教工作有一定了解。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岗位适合回族。
单位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天桥福长街四条2号。
(八)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是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是依照法规、政策,负责我市及来京信仰伊斯兰教的十个少数民族亡故人员的殡葬服务;根据有关民族宗教政策,负责市属回民公墓殡葬业务及殡葬用地的管理; 指导各区县回民殡葬管理工作,对城区、近郊区回民殡葬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
(1)业务员岗位两名,负责殡葬业务的统计、报表和收款工作。具备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伊斯兰教的殡葬仪规和穆斯林的殡葬习俗,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统计知识,接受过财务知识或收银培训,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2)会计岗位一名,负责财务核算。具备一定的民族宗教知识,熟悉伊斯兰教的殡葬仪规和穆斯林的殡葬习俗,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中级职称和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熟悉财政、税务政策,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及各种公软件,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本岗位工作性质适合回族。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芦井路1号。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请于9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至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003房间北京市民委人事处收(邮编:100053),并在信封注明“报考XX单位”字样,谢绝来访。材料要求如下:
(一)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自行准备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安排
市民委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397.9338,010-8397.9336。
附件:《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自荐报名表》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10年8月25日
201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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