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我区定于2010年10月份组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等60家事业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共计167个。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具体条件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详见附件)。
二、招考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0年10月25日(15:00)—11月3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后进入界面(www.cpta.gov.cn),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10年10月25日(15:00)—11月4日(17:00),各用人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0年11月10日(9:00)—11月13日(9:00),经报考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www.c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能力笔试
2010年11月13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笔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轮各用人单位专业笔试、面试人选。第二轮专业笔试、面试人选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为6: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招考单位也要对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进行专业笔试、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0年11月22日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人才网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
2010年11月24日-11月25日,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前6名(达不到6名的以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为准)报考者到本人报考单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参加资格复查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八)专业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考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面试。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考试,最终成绩及录取以各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面试为准,考试内容、形式由招考单位自行决定,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体检
根据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十)考核
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
(十一)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考单位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65099137、65099594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各用人单位招聘简章.doc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身体健康;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具体条件详见各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详见附件)。
二、招考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010年10月25日(15:00)—11月3日(16:00),报考者可以登陆网站,自行注册后进入界面(www.cpta.gov.cn),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照,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
2010年10月25日(15:00)—11月4日(17:00),各用人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2010年11月10日(9:00)—11月13日(9:00),经报考单位初审合格的报考者,登陆网站(www.cpta.gov.cn)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能力笔试
2010年11月13日报考者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综合能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无参考用书。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笔试,包括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常识(含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等)。
(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划定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轮各用人单位专业笔试、面试人选。第二轮专业笔试、面试人选与招考职位的比例为6: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招考单位也要对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进行专业笔试、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0年11月22日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人才网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
2010年11月24日-11月25日,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前6名(达不到6名的以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为准)报考者到本人报考单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参加资格复查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考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八)专业笔试、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考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面试。综合能力笔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考试,最终成绩及录取以各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面试为准,考试内容、形式由招考单位自行决定,时间、地点由招考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体检
根据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十)考核
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核。
(十一)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十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考单位为录用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年龄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三)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朝阳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相关考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考者须在报名表的“个人诚信声明”栏“本人签名”处手写本人姓名。
(五)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65099137、65099594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各用人单位招聘简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