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教育公平
近年来,中央在民生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思路和具体措施,给老百姓带来了新的希望。民生问题属于比较热、比较大众化的问题,属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虽然迄今为止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命题尚未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但目前地方公务员考试中已多次出现相关的申论题,因此各位考生切不可掉以轻心。
一、政策链接
2010年2月28日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部酝酿数年、历经十数次易稿的规划纲要的完整文本首次面世。一如许多专家事先预估的那样,“纲要”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已困扰中国多年。在今年的两会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问计于民,再度成为广大网民热切关注的焦点话题。如何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是申论考试的热点。
二、申论考点直击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及要求
教育公平包括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简单说包括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关于教育公平概括起来可以说是“四个享有”、“一个倾斜”。
“四个享有”是指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享有同等的公共教育资源服务;享有同等的教育对待;享有同等的教育效果或质量。
“一个倾斜”是指受教育机会和公共教育资源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
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和合理配制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是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
(二)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中主要有四大不公平:
一是城乡之间教育不公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市和农村在学校设施、师资力量和投入方面差别很大;
二是地区之间教育不公平,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集中享受了大部分教育资源,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薄弱、资金缺乏等教育发展十分缓慢;
三是学校与学校之间教育不公平,对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资金投入的差别导致入学机会不均等及择校问题的出现;
四是不同的人群群体之间教育不公平,由于户籍、就读学校条件等限制,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机会和就学过程方面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三)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原因
第一,历史形成的巨大差距。历史形成的巨大发展差距,直接地影响到各个地区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发展差距。
第二,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特别是户籍制度,其突出的弊端在于它以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把中国公民分成两大类别,将城市儿童与农村儿童割裂开来,使城市儿童和城乡儿童在不同的制度构架中获取不均等的教育资源。
第三,现实公共政策取向的偏差导致了不公平。如,教育政策的倾斜导致了一些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重点学校政策、高考和高校招生制度等问题上来。在当时教育资源短缺的背景下,效率优先的重点学校政策拉大我国中小学校之间资源配置的差距。
第四,政府公共职能还存在缺位。对弱势群体的教育补偿和优先扶持力度不够。同时,教育经费的投入,在很长时间一直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这个投入的不足也极大地影响教育的发展,进而影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四)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教育投资。政府通过持续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可以加快教育发展,提升整个国民教育水平,缓解城乡、区域和不同层次学校日渐突出的分化格局,改变教育资源短缺造成的教育不公。优化教育类型之间的投资比例,教育部门要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之间,在基础教育内小学、初中和高中之间,在高等教育内专科、本科、研究生之间都应有合理的比例。
第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多元化办学形式。应将高中教育的多样化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综合高中模式。高等教育为适应大发展的需要,必须深入改革办学模式,更新教育内容,通过实行完全学分制等弹性化的灵活学制,使贫困学生能够通过分阶段学习自助解决学费问题,以适应走读生、分阶段就学、停学创业、提前毕业等各类学生不同的学习需要。进一步改变政府办学的状况,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办学为辅的教育新体制。坚持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承办,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坚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政府统筹管理下,鼓励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等。
第三,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教育立法、执法。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教育立法工作,使教育有法可依,以法律来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积极转变行政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提高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对教育领域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于以制裁和打击,对于教育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现象要花大力气纠正,以法律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坚实保障。
第四,切实缩小教育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各种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阅读本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0年上半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一、政策链接
2010年2月28日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部酝酿数年、历经十数次易稿的规划纲要的完整文本首次面世。一如许多专家事先预估的那样,“纲要”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已困扰中国多年。在今年的两会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问计于民,再度成为广大网民热切关注的焦点话题。如何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不仅是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是申论考试的热点。
二、申论考点直击
(一)教育公平的内涵及要求
教育公平包括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简单说包括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关于教育公平概括起来可以说是“四个享有”、“一个倾斜”。
“四个享有”是指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享有同等的公共教育资源服务;享有同等的教育对待;享有同等的教育效果或质量。
“一个倾斜”是指受教育机会和公共教育资源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
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和合理配制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是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
(二)教育不公平的表现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中主要有四大不公平:
一是城乡之间教育不公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市和农村在学校设施、师资力量和投入方面差别很大;
二是地区之间教育不公平,东部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集中享受了大部分教育资源,而广大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薄弱、资金缺乏等教育发展十分缓慢;
三是学校与学校之间教育不公平,对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资金投入的差别导致入学机会不均等及择校问题的出现;
四是不同的人群群体之间教育不公平,由于户籍、就读学校条件等限制,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机会和就学过程方面仍存在诸多不公平现象。
(三)造成教育不公平的原因
第一,历史形成的巨大差距。历史形成的巨大发展差距,直接地影响到各个地区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的发展差距。
第二,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特别是户籍制度,其突出的弊端在于它以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把中国公民分成两大类别,将城市儿童与农村儿童割裂开来,使城市儿童和城乡儿童在不同的制度构架中获取不均等的教育资源。
第三,现实公共政策取向的偏差导致了不公平。如,教育政策的倾斜导致了一些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重点学校政策、高考和高校招生制度等问题上来。在当时教育资源短缺的背景下,效率优先的重点学校政策拉大我国中小学校之间资源配置的差距。
第四,政府公共职能还存在缺位。对弱势群体的教育补偿和优先扶持力度不够。同时,教育经费的投入,在很长时间一直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标准,这个投入的不足也极大地影响教育的发展,进而影响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四)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教育投资。政府通过持续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可以加快教育发展,提升整个国民教育水平,缓解城乡、区域和不同层次学校日渐突出的分化格局,改变教育资源短缺造成的教育不公。优化教育类型之间的投资比例,教育部门要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之间,在基础教育内小学、初中和高中之间,在高等教育内专科、本科、研究生之间都应有合理的比例。
第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多元化办学形式。应将高中教育的多样化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探索综合高中模式。高等教育为适应大发展的需要,必须深入改革办学模式,更新教育内容,通过实行完全学分制等弹性化的灵活学制,使贫困学生能够通过分阶段学习自助解决学费问题,以适应走读生、分阶段就学、停学创业、提前毕业等各类学生不同的学习需要。进一步改变政府办学的状况,形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办学为辅的教育新体制。坚持基础教育主要由政府承办,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办学。坚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政府统筹管理下,鼓励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等。
第三,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教育立法、执法。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核心,大力推进教育立法工作,使教育有法可依,以法律来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积极转变行政管理观念和管理方式,提高依法治教、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制度,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对教育领域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于以制裁和打击,对于教育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现象要花大力气纠正,以法律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坚实保障。
第四,切实缩小教育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各种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阅读本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0年上半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