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东城 西城 崇文 宣武 朝阳 海淀 丰台 石景山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北京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行测资料 >> 数量

行测数量关系200以内质数表及记忆技巧

Tag: 行测数量关系 2010-07-28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质数数列及“质因数分解”也是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数量关系常考考点,北京公务员网为您列出了200以内质数表 及记忆技巧。
  一、200以内质数表
  2、3、5、7、11、13、17、19、23、29、31、37、41
  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101、103、107、109、113、127、131、137、139、149
  151、157、163、167、173、179、181、191、193、197、199
  二、“质数表”记忆
  1.“2、3、5、7、11、13、17、19”这几个质数作为特殊的“基准数”,是质数数列的“旗帜”,公务员考试中对于质数数列的考核往往集中在这几个数字上。
  2.83、89、97是100以内最大的三个质数,换言之,80以上、100以下的其他自然数均是合数,特别需要留意91是一个合数(91=7×13)。
  像91这样较大的合数,看起来很像是“质数”,其“质因数分解”也是行测数量关系考试中经常会设置的障碍,牢记200以内一些特殊的数字的分解有时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可将其看作一种特殊意义上的“基准数”。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