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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海事局补录人员注意事项

Tag: 北京公务员考试国家海事局补录人员 2010-05-14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0年度补录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调剂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本注意事项,详细了解有关补录政策和招录计划、职位条件等信息及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申请调剂。
    二、招录计划中各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申请调剂时必须具备(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不得申请调剂,同时申请调剂人员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后果自负。
    三、职位条件要求持有外语(指英语四、六级证书,不含专业外语类八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及其他条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调剂者(不含2008年、2009年毕业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调剂者,以下相同)应在面试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其中,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外语类八级证书等可在毕业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申请调剂者(含2008年、2009年毕业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调剂者),要求面试时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网上调剂需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申请调剂时,须对以下信息按要求进行填报:
    1、户籍所在地栏、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栏:请详细填写至市县或乡镇。
    2、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号码;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资格审核和面试阶段联系。
    3、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职位要求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将该段简历后加括号给予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
    4、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5、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6、试用期内公务员不得申请调剂。
    7、申请调剂者系2010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报考已经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字样。
    8、职位条件中如对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2005年以前参加考试的请在相应栏中注明等级,2005年及以后参加考试的请在相应栏中填写具体分数;如对计算机有要求的,请在相应栏中注明计算机水平等级;如对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请在相应栏中注明类别。
    9、2008年、2009年毕业但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调剂者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现存放的具体单位(地址),并明确2010年原学校是否可以发放2010年派遣证(报到证)。
    由于资格审查时无法要求申请调剂者补充资料,上述内容填写不详实、不规范的,审核时将按“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审核不通过处理”,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内容为公共英语,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至六级水平,主要考察考生英语的听说、阅读、翻译等方面的能力,与面试一并进行。专业考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10%。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http://www.bjgkw.org/2010/0513/3891.html)为准。
    七、有关面试通知将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中国海事局网站(
www.msa.gov.cn),北京公务员(www.bjgkw.org)上发布,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联系通畅并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的发布。
    如需咨询可直接与申请调剂的直属海事局联系,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具体见附件。
    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731。
    附件: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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