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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10年选聘社工资格初审及面试安排

Tag: 昌平区选聘社工资格初审面试安排 2010-06-05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各位考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实施方案》(京人社毕发〔2010〕121号)通知精神,结合昌平区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就资格初审及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
    (一)审查对象:参加“2010年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合格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265人、2010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101人,共计366人。
    (二)审查时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审查地点:昌平区委党校西一楼第一教室(区委党校位于昌平区东环路东侧,乘919支、345快、357、376路公交车在“昌平南大街”站下车,区委党校距昌平南大街站约1000米,下车后按“昌平区委党校区位图”路线步行约30分钟即到)
    (四)审查内容
    1、2010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校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
    (2)成绩单原件:需体现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如未用数值体现分数(如ABCDE、优秀合格等)则需另附相应说明,加盖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如“教务处”、“研究生院”等);
    (3)最高等级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当场审查后将原件退回;
    (4)培养方式证明:需校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并盖章;
    (5)报名表原件:考生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校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
    (6)考察材料:请协调本校相关部门,出具在校期间政治鉴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2010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需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完整,校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将首页及考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
    (3)报名表原件:考生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校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
    (4)考察材料:请协调本校相关部门,出具在校期间政治鉴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2010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
    (1)报名表原件:考生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真实有效,需由任职村所在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盖公章。
    (2)考察材料:请协调任职村所在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政治鉴定(体现是否在职和合同期满考核结果),并加盖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五)特别说明
    1、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
    2、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当场退回全部材料,不具备面试资格;
    3、未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视同其放弃应聘;
    4、我们于面试前收取了考生的相关材料并将保存一段时间,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工作中,若出现不合格情况,我们会及时将相关材料全部退回,希望各位考生予以谅解。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6月17日、18日
    (三)面试地点:昌平区委党校
    (四)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将于6月9日一并明确。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80105939(区人力社保局)
    政策咨询电话:69718771(区社会建设办)
    附件:1、昌平区委党校区位图
          2、昌平区2010年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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