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选聘社区工作人员面试补充报名通知
海淀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面试补充报名安排
为做好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现对面试补充报名工作,制定如下安排:
一、选聘范围应聘人员应为列入海淀区选聘范围,未能参加6月7日面试报名的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仍在岗的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
二、选聘岗位
未达到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2:1比例的海淀区镇(乡)、街道社区工作岗位(补充报名计划见附件一),报满即止。
三、补充报名时间、地点
按照各单位指定时间、地点办理面试补充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二)
四、报名要求
(一)毕业生请下载《海淀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面试补充报名表》(附件三),使用黑色签字笔填表。
(二)毕业生本人携带《海淀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面试补充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补充报名。
(三)每人限报一个单位,报考多个单位或提供虚假信息者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查要求
单位接受报名的毕业生,按照单位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
1、《北京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报名表》(须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3、全部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4、身份证
5、北京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本
*应届毕业生如有成绩不及格、补考情况,资格审查时,请提供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资格证明》,明确是否能够按期毕业和毕业时间。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没有培养方式、毕业时间信息项目的,资格审查时,请提供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培养方式证明》,明确培养方式;提供毕业院校校级教务主管部门开具的《毕业资格证明》,明确毕业时间。
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
1、《北京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报名表》(须所在区县大学生“村官”管理部门盖章)
2、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用人单位审查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2010-6-8 18:11:15 点击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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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面试补充报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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