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2010年选聘370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现代化新型社区建设,培育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北京市要求,2010年我区将实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区工作。为做好选拔录用工作,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选聘高校毕业生进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二、选聘条件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区社会建设实际,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京外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2010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
(五)身体健康。
三、选聘人员和人数
选聘的人员为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2010年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大学生。按照“每个社区一名大学生”的原则,朝阳区计划招聘370人,其中2007年度大学生“村官”选聘20人。
四、招聘步骤
1、双选报名。按照各街乡招聘条件,毕业生、村官和各街乡相互选择,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
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
地点: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乘300路、718路、8路、966路、614路、623路、801路、404路公交车三元桥站下车北行,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D座。)
2、资格初审。各街乡在双选的同时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和村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选拔录用相关工作安排告知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所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统一印发的报名表(须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笔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就业推荐信(须院系及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2007年度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北京市统一印发的报名表(由所在区县人事局或村官办盖章),个人简历。
3、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各单位现场通知为准。
4、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式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6、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街乡(地区)签定服务协议和三方协议。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参加双选会的大学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报考朝阳区的大学生和村官请查询成绩后务必下载报名表和成绩单,并携带身份证作为入场凭证。
3、凡双选会当天没有被用人单位选中的大学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指令性安排参加面试,请务必于6月13日下午17:00点之前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 米楠 胡宝珍
联系电话:65099147 65099138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北京市选聘社工笔试试题及标准答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文件要求,选聘高校毕业生进入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建设新型和谐社区作出贡献。
二、选聘条件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根据我区社会建设实际,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京外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2010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
(五)身体健康。
三、选聘人员和人数
选聘的人员为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2010年北京市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大学生。按照“每个社区一名大学生”的原则,朝阳区计划招聘370人,其中2007年度大学生“村官”选聘20人。
四、招聘步骤
1、双选报名。按照各街乡招聘条件,毕业生、村官和各街乡相互选择,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
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
地点: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乘300路、718路、8路、966路、614路、623路、801路、404路公交车三元桥站下车北行,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D座。)
2、资格初审。各街乡在双选的同时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和村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选拔录用相关工作安排告知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所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统一印发的报名表(须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笔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就业推荐信(须院系及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
2007年度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北京市统一印发的报名表(由所在区县人事局或村官办盖章),个人简历。
3、面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各单位现场通知为准。
4、考察、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式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6、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街乡(地区)签定服务协议和三方协议。
五、注意事项
1、每名参加双选会的大学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报考朝阳区的大学生和村官请查询成绩后务必下载报名表和成绩单,并携带身份证作为入场凭证。
3、凡双选会当天没有被用人单位选中的大学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指令性安排参加面试,请务必于6月13日下午17:00点之前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 米楠 胡宝珍
联系电话:65099147 65099138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北京市选聘社工笔试试题及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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